据金融报道,山西省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提示,介绍“虚拟货币”非法融资的特点,帮助公众识别和防止欺诈。所谓的“虚拟货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的。基于区块链或类似技术和电子记录的货币主要包括比特币,是一种不以物质方式为载体的新货币方式。值得注意的是,我国目前并不承认“虚拟货币”的法律地位,任何从事代币发行融资的行为都是非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