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稳定货币发行人最低缴足股本要求改为2500万港元或稳定货币流通量的1/100面值

发行 改为 稳定币 香港 2024-07-18 69
据金融报道,香港金融管理局和财库局在香港实施稳定货币发行人监管机制的立法建议咨询总结中表示,稳定货币发行人需要持有足够的财务资源,以妥善处理其业务运作中形成的市场风险、运营风险、技术风险等风险,但考虑到市场反应后最低股本支付要求为2500万港元或其稳定货币流通的1%,以较高者为准。然而,财务管理专员在必要时保留对额外资本要求的灵活性和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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