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金色财经的报道,财库局和金管局昨日联合发表公众咨询文件,其中包括了关于稳定币发行的条例规定。香港金管局助理总裁(货币管理)何汉杰在发表讲话时表示,稳定币的发行不一定需要与港元挂钩,但现有的稳定币发行人需要在香港取得牌照才能在市场上合法发行。否则,他们只能向专业投资者销售。针对稳定币发行人的牌照制度将根据其发行活动和条件实施限制,如果发行人持有多个稳定币的情况下,将面临更加严格的监管。何汉杰还指出,公众咨询文件中规定了6个月的过渡期,条例生效后,现有发行人需要在前3个月内提交牌照申请。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提交申请,他们将在第4个月底前有序结束业务。这一举措将为稳定币行业引入更加严格的监管,以确保稳定币发行人遵守法规并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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